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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交易新办法增添评估发展新动能

发布时间:2016/8/16  点击:12164次    


    近日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国家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增资、资产转让等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出了详细规定,在资产评估行业深度发酵。8月10日,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在京举办《管理办法》文件解读讲座,并特邀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郜志宇副局长就《管理办法》进行深入解读。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汪宁秘书长主持会议。

    郜志宇副局长说,当前国企改革推进格局日益完善,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改革重大举措陆续实施,改革实际成效不断显现。《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适应了当前深化国资管理、国企改革、规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他表示,相比2004年的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在国有产权转让的基础上,将企业增资、重大资产转让纳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范畴加以规范,同时将文件规范对象从国有控股企业扩大到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并要求优化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工作流程等。

    在谈及投资价值研究时,郜志宇副局长总结了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在评估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的一系列成果,特别是该局投资价值评估课题组编著的《投资价值评估》,在已有评估业务的基础之上,打破固有的思维和评估模式,创造了新的供给,拓展了评估新的领域和方法,为行业开展投资价值、协同价值的评估实务提供了指导,更为行业助力国企改革提供了支撑。他强调,评估师如果只会市场价值评估,不会投资价值评估,永远在国际并购中走不通。

    郜志宇副局长还表示,资产评估机构作为国企改革重要的专业服务帮手,应尽快做大做强,适应国企改革的快速发展。他在充分肯定资产评估机构专业水平的同时,也指出资产评估机构在规模实力方面滞后于央企发展速度。他希望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客户的交易议价中,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客户做好谈判顾问,并随着国资走出去不断壮大队伍,提升专业水平,创新服务模式,改进评估方法。

    汪宁秘书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郜志宇副局长讲了两个层面,一个是评估的技术层面,一个是国企改革的宏观层面,对资产评估机构制定市场开发战略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2015年度业务收入合计为24.1亿元,有7家收入过亿元,虽然发展成果显著,但综合实力与大型国企的发展速度与规模相比仍有差距。希望各机构借助国企改革的东风,在组织结构上加大调整,在内部治理上进一步完善,在专业技术上努力提升。他表示,此次听课最大的感受是:评估机构扩大规模可能是或有风险,但不扩大规模就是现实风险。希望各机构负责人能够把这次讲课精神带回去,更好地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

    对此,中联评估与会代表深为赞同。他们一致认为,评估机构只有做大做强做优,才能与大型国企规模实力的提升相匹配,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型国企。

    为实现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做优,中联评估一直积极参与中央部委和行业协会开展的评估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比如在投资价值评估领域,中联评估高级副总裁王生龙曾参与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投资价值评估课题组,并任《投资价值评估》副主编,展现了在投资价值评估领域的专业造诣。中联评估将认真领悟此次讲课精神,掀起学习热潮,使全体评估人员学好《管理办法》,更好服务国企改革发展、资产交易、海外并购等一系列估值需求。

    中联评估派出5位高管和资深评估师现场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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