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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日前发布

财政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发布时间:2016/10/27  点击:11268次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中国会计报

 

    今后,会计、资产财务、资产评估等8项财政检查事项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确保财政检查的客观、公正、透明,财政部日前发布《财政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下称“《工作细则》”)。这一监管方式的创新,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系统提升会计审计质量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是指财政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财政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
    显然,《工作细则》明确了财政监督的监督事项和基本方式,有助于“双随机、一公开”的落地执行。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吴溪认为,“双随机、一公开”这一监督方式的基本思想是增加监督方式和程序对于被检查单位的不可预见性,从而促使被检查单位在事前系统性地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遏制被检查单位在面对监督检查工作时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突击修饰和掩藏以及寻租等行为,可以提升监管机构工作程序的标准化和程序化,减少个人在监督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种种局限性。
    根据《工作细则》,由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会同国库司等业务司局组织随机抽查工作,财政部有关司局、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称“专员办”)工作人员负责检查。
    事实上,财政部在会计监督中首先尝试“双随机”抽查机制。以前,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单位的名单基本同时确定,而在新的监管方式下,检查名单的确定方式完全不一样。第一步,随机确定今年要开展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第二步则是开展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审计客户随机抽查。各检查组在证券所检查过程中,通过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审计客户的工作底稿进行抽查,结合发现的疑点线索,合理确定1-2户企业列入延伸检查名单。
    财政部驻上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监察专员江龙认为,“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后,对被检查对象而言,执法行为的透明将减少应对频繁检查对正常经营活动的打扰,降低不必要的运行成本,可以专注于日常经营;执法结果的公开有助于了解同业经营情况,可以面对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新的监管方式也对被检查对象形成极大的震慑,督促其注重改善内部管理,时刻注意依法依规经营,从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逐渐走向良性发展道路。”

 

    多方将迎接挑战
    《工作细则》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以及抽查方式等内容。
    不过,吴溪认为“双随机、一公开”的有效执行至少要面临两个关键环节上的挑战:第一是确保名单生成过程的随机性和可验证性,第二是保密工作。
    关于第一个关键环节,吴溪在意的是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这两份名单应当确保按照随机程序抽取的;同时,应当在抽取程序中增加一个设置,使得事后复核抽取过程的随机性时,能够重复抽取出相同的名单,以确保之前随机过程可被再现和检验。“如果能确保备选人员名单总体的完整性,并编写好随机抽取程序,这个问题通常可以通过统计软件比较便捷地实现。”吴溪说。
    关于保密,是指在名单生成后到检查工作开始这个间隔期,如何做到两份名单对被检查单位的保密。“一旦在两份名单生成后,被检查单位通过种种途径得到了具体信息,那么,临时突击应对检查工作的各种问题就又会出现,将弱化‘双随机’的意义。”吴溪表示,这个问题通常可以通过尽量缩短间隔期和采取各种保密措施的方式解决。比如,尽可能晚地确定各检查项目组的检查人员名单和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项目名单,并确保这些名单仅在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各检查项目组内部知悉,不同的检查组之间不应知悉其他检查工作组的人员构成。
    而正是考虑到了这些要求,“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或许让专员办面临更大的挑战。江龙认为主要面临3个考验:第一,监管力量的调配。当前专员办检查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抽查又会与其他工作有冲突,“如何有效地调配检查人员,确保抽查工作的开展,是特别考验领导干部的”。第二,检查人员的胜任能力。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对检查人员的巨大考验,必须强化其履职尽责意识,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其执业水平,增强检查人员的信心。第三,行政风险的加大。抽查结果不仅要经得起公开的检验,更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严格依法实施抽查,使每一个步骤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每一个行为都标准统一、客观公正,有效防范检查风险。

 

    或将首次组织专门的资产评估检查
    记者了解到,历年来,专员办在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时,曾重点关注过涉及资产评估方面的业务,但到目前为止尚未组织过专门针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检查。
    今年7月刚刚发布的《资产评估法》明确了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评估行业协会实施监督检查。它从法律的高度全面规范了资产评估行为,为今后监督检查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此次财政部明确将资产评估监督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这意味着将首次组织专门的资产评估检查。
    据了解,当前资产评估业务的80%以上属于国有资产评估。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的资本转让、并购、重组、股权交易等活动更趋频繁,对参与融合的各方资本进行资产评估,既是取信于非国有企业的需要,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
    江龙表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检查,有助于充分发挥资产评估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屏障作用,也是优化资产配置、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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