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发布时间:2016-11-02 作者:陈丽君
核心提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就《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等26项资产评估准则(修订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精神,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目前已颁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等26项资产评估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并面向评估行业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此次修订的程序性具体准则包括: (一)《资产评估准则 — —评估报告》 (二)《资产评估准则 — —评估程序》 (三)《资产评估准则 — —评估委托合同》 (四)《资产评估准则 — —评估档案》 (五)《资产评估准则 — —利用专家工作》 (六)《资产评估准则 — —职业道德》
修订的实体性具体准则包括: (一)《资产评估准则 — —机器设备》 (二)《资产评估准则 — —不动产》 (三)《资产评估准则 — —无形资产》 (四)《资产评估准则 — —珠宝首饰》 (五)《资产评估准则 — —企业价值》 (六)《资产评估准则 — —森林资源》
修订的资产评估指南包括: (一)《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 (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四)《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五)《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
修订的指导意见包括: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三)《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四)《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五)《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 (六)《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七)《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八)《实务期权评估指导意见》 (九)《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在对26项资产评估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应注意与《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衔接。 反馈意见请于2016年11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纸质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联系人:高靖翊 联系电话:(010)88014231 邮箱:gaojingyi@ca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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